根据IMO《防污公约》附则VI修正案要求,2023年1月1日前,每艘5000总吨及以上的碳强度评级船舶须在船保存经验证的船舶能效管理计划第III部分以及符合性确认书。2022年11月,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印发《船舶能耗数据和碳强度管理办法》(海危防【2022】164号),明确船舶能耗数据收集和碳强度管理...